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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度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浏览:4328 发布时间:2016-10-13

 成安监〔2016〕15号

各区(市)县安监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安委办: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2〕3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2015-2017年)”的通知》(成办函〔2015〕115号)精神,2016年,我市将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为确保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将2016年度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标准化建设目标及分解

(一) 总体目标:新增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企业1000家。

(二) 目标分解见下表。其中,上半年完成目标40%,考评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达标考评截止日期为6月20日;下半年完成目标60%,考评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达标考评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目标考核以截止期限前通过达标考评的企业家数为准。

 

区(市)县

全年目标(家)

上半年目标(家)

下半年目标(家)

锦江区

90

36

54

青羊区

95

38

57

金牛区

89

36

53

武侯区

81

32

49

成华区

45

18

27

高新区

62

25

37

天府新区

10

4

6

龙泉驿区

45

18

27

青白江区

33

13

20

新都区

58

23

35

温江区

38

15

23

都江堰市

28

11

17

彭州市

30

12

18

邛崃市

29

12

17

崇州市

32

13

19

金堂县

28

11

17

双流区

73

29

44

郫县

63

25

38

大邑县

25

10

15

蒲江县

18

7

11

新津县

28

11

17

二、当前工作情况与存在问题

自2012年以来,我市各级安监部门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协调联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监管激励约束、深入督促指导整改,努力克服标准化建设初期法律依据欠缺、企业反感抵触和近期整体经济形势不佳、企业创建资金受限等种种困难,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公告标准化达标企业4771家(含交通、建筑企业),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然而,分析当前工作情况,我市标准化建设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是规上企业达标率仍然偏低。据统计,全市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共5727家,已达标1448家,达标率仅25.3%。其中,除青白江区、新都区、彭州市规上企业达标率超过40%外,三圈层各区(市)县规上企业达标率为20.8%-35.4%,二圈层各区(市)县规上企业达标率为10.9-34.7%,一圈层各区(市)县规上企业达标率为7.6%-23.6%。同时,除锦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都江堰市、金堂县、双流县、蒲江县有少量小微企业申请考评或实现达标外,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整体推进缓慢。

二是宣传教育工作尚不到位。宣传动员覆盖面不广、培训教育浮于表面等问题仍然存在,不少未达标企业不知晓、不了解标准化建设基本知识,而已开展标准化建设甚至已达标的企业中,没有理解标准化建设作用、没有掌握标准化建设方法的也不在少数。部分区(市)县没有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氛围,是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快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标准化建设质量有待提高。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标准化建设被动消极、敷衍应付,为达标而达标、一达标就停止建设的现象大量存在。个别区(市)县存在为目标而目标、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有的包办咨询服务,有的配合企业共同应付考评,造成标准化创建主体倒挂,客观上强化了企业被动依赖心态,助长了企业标准化创建搞形式、运行不落实的做法,使企业难以通过标准化创建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创建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工作要求

(一) 全面启动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标准化建设作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要善于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工作、合力推动,积极构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行政资源,促进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要全面发动各类企业启动标准化建设,既要以工矿商贸、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为推进重点,也要兼顾其他行业及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创建过程督促指导,按企业建设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达标。

(二) 大力强化宣传教育。要广为宣传告知标准化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内容等知识,使每一家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知晓标准化建设的作用、意义。要适时组织举办培训、讲座,使企业了解、掌握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法。要深入企业现场教育指导,结合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深化企业对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知。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消除企业存在的误解、抵触情绪,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 切实加强监管督促。要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打非治违”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要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创建。

(四) 着力提升建设质量。要大力提倡企业自主创建,使企业通过标准化创建过程,做到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切实掌握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为企业标准化持续运行打下良好基础。要杜绝一切形式的包办创建行为,既要自觉规避替代企业建设,也要督促咨询机构扮演好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辅助角色。要配合考评单位严把考评关,做到合格一家通过一家,切实扭转为达标而达标、现场管理与制度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市安监局将进一步严格考评工作要求,强化达标企业动态监管,切实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质量。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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